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21年) 第十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21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发现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线索,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程序予以调查和处理。 引用法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