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审核机构对案件进行审核,区别不同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的案件,同意案件处理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依据错误、程序不合法、处理不当的案件,建议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补充调查;
认为有必要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的案件,同意案件处理意见;
对定性不准、适用依据错误、程序不合法、处理不当的案件,建议纠正;
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补充调查;
认为有必要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