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二章 管辖 第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管辖 第十二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