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18年) 第二章 管辖 第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18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管辖 第十五条 报请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确定案件的管辖部门。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