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2018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保障听证经费,提供组织听证所必需的场地、设备以及其他便利条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行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