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投诉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规定信息。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