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2025年) 第四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2025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以投诉举报形式进行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等活动的,不适用本办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告知通过相应途径提出。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