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2025年) 第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2025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对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有处理权限的,由先收到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