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所依据的行政处罚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不再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条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对当事人的列入决定,并停止公示相关信息,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