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所依据的行政处罚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对当事人的列入决定,于三个工作日内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