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 第九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