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将检查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