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二十三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二十三条 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