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十一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