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技术条款;
设计图纸;
评标标准和方法;
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技术条款;
设计图纸;
评标标准和方法;
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