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技术条款;

设计图纸;

评标标准和方法;

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