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投诉处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住址;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被投诉人的答辩及请求; 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依据。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