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制订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检查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开展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信息备案情况;

咨询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咨询成果质量情况;

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情况;

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