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2005年) 第二章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2005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标准 第七条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各级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要求依法开展业务。 第八条 甲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第九条 乙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第十条 丙级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第十一条 凡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一般应从丙级资格做起。 第十二条 工程咨询单位因开展业务需拓宽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的,根据第八、九、十、二十条的规定,可以申请该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的相应等级的临时资格。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