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2005年) 第五章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程序 第二十二条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200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程序 第二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意见进行集体评审,提出复审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并颁发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