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08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或者“实施细则”,但不得称“条例”。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