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2014年)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201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