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201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执法监督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实行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实行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制度;
实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制度;
实行行政复议制度;
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实行专项执法检查制度;
实行法治建设评价制度;
实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实行执法监督函告制度;
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决定采取的其他方式。
实行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实行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制度;
实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制度;
实行行政复议制度;
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实行专项执法检查制度;
实行法治建设评价制度;
实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实行执法监督函告制度;
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决定采取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