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