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总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2009年) 二、 围绕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和两个“条例”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 工商总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2009年) (一) 二、 围绕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和两个“条例”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 突出宣传重点。以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和《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内容,配合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联合执法行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等工作的开展,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禁止传销条例(2005) 直销管理条例(2005)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