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4年) 223. 工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4年) 223. 22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条“质次价高”、“滥收费用”及“违法所得”认定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9〕313号 1999.12.1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条 222. 目录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