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促进网络服务交易健康发展规范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的指导意见(暂行)(2016年) 五、
五、 建立健全网络服务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机制,积极推动网络服务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公示
信用监管是网络市场监管的基本方式和手段,是维护网络市场良好秩序的关键。工商(市场监管)机关要把加快网络服务经营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作为监管网络服务交易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为依据,及时督促网络服务经营主体依法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及时归集、整理、分析、抽查、公开公示网络服务经营主体信用信息。
信用监管是网络市场监管的基本方式和手段,是维护网络市场良好秩序的关键。工商(市场监管)机关要把加快网络服务经营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作为监管网络服务交易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为依据,及时督促网络服务经营主体依法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及时归集、整理、分析、抽查、公开公示网络服务经营主体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