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促进网络服务交易健康发展规范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的指导意见(暂行)(2016年) 十、

十、 完善网络信息化监管平台功能,建立健全网络服务交易信息化监管数据标准

自2010年工商总局启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以来,经过近几年建设,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已经基本建成,初步实现了“以网管网”的网监工作目标,为网络服务交易监管提供了坚实的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各地应以建成的网络监管信息化平台为依托,以网络服务经营主体数据库和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特征语义库(关键词语库)为重点抓手,建立健全网络服务交易信息化监管数据标准,实现对网络服务交易“以网管网”的目标。

工商总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