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0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