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