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工作。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