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不予支付配置费用:

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自行配置辅助器具的;

在非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的;

配置辅助器具超目录或者超出限额部分的;

违反规定更换辅助器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