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