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