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 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