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人考核条例(1990年) 第一章 工人考核条例(1990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考察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鉴定实际技术业务水平,调动工人生产劳动和学习政治、技术业务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工人队伍素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第三条 国家实行工人考核制度。对工人的考核应当与使用相结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 第四条 工人考核工作应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