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 4. 加大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将水泥、玻璃、陶瓷、石灰、墙体材料等产品碳排放指标纳入绿色建材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创建和绿色建材下乡行动,推广节能玻璃、高性能门窗、新型保温材料、建筑用热轧型钢和耐候钢、新型墙体材料,推动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产品,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推广高效节能的空调、照明器具、电梯等用能设备,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分布式光伏、空气热泵等清洁能源设备在建筑领域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政策保障 (十七)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 (十七) 4. 加大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将水泥、玻璃、陶瓷、石灰、墙体材料等产品碳排放指标纳入绿色建材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创建和绿色建材下乡行动,推广节能玻璃、高性能门窗、新型保温材料、建筑用热轧型钢和耐候钢、新型墙体材料,推动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产品,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推广高效节能的空调、照明器具、电梯等用能设备,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分布式光伏、空气热泵等清洁能源设备在建筑领域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政策保障 (十七) 开展国际合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度参与全球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化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贸易等方面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投资合作绿色发展工作指引》。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完善绿色金融和绿色投资支持政策,务实推进绿色低碳项目合作。利用现有双多边机制,加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交流,聚焦绿色制造、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领域开展多层面对接,充分挖掘新合作契合点。鼓励绿色低碳相关企业服务和产品“走出去”,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