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 4. 加大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将水泥、玻璃、陶瓷、石灰、墙体材料等产品碳排放指标纳入绿色建材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创建和绿色建材下乡行动,推广节能玻璃、高性能门窗、新型保温材料、建筑用热轧型钢和耐候钢、新型墙体材料,推动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产品,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推广高效节能的空调、照明器具、电梯等用能设备,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分布式光伏、空气热泵等清洁能源设备在建筑领域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政策保障 (十五)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 (十五) 4. 加大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将水泥、玻璃、陶瓷、石灰、墙体材料等产品碳排放指标纳入绿色建材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开展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创建和绿色建材下乡行动,推广节能玻璃、高性能门窗、新型保温材料、建筑用热轧型钢和耐候钢、新型墙体材料,推动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产品,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推广高效节能的空调、照明器具、电梯等用能设备,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分布式光伏、空气热泵等清洁能源设备在建筑领域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政策保障 (十五) 完善市场机制。健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套制度,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统筹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研究重点行业排放基准,科学制定工业企业碳排放配额。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市场价格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打通绿电认购、交易、使用绿色通道。建立健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强化绿色低碳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