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五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十七条 第五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七条 重点实验室主任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每年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8个月。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