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17年) (四)

(四) 健全开放协作的市场化运行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提升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地方、中央企业、行业组织面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需求,持续培育高质量服务机构。支持研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的系列技术指导规范,推动各类咨询服务机构、技术服务商、金融服务机构等深度合作,以贯标带动服务机构从单一专业领域服务向懂技术、善管理、明体系的多领域综合服务转变。

构建线上线下协同的平台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平台,提供标准研制、贯标、咨询、评定、培训等全流程在线协同管理和服务,实现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及人员、评定服务机构及人员等规范管理,加强平台服务资源集聚和服务供需对接能力,加快经验知识传播和分享。

建立开放透明的监督管理体系。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跟踪和评定管理平台,加强贯标咨询、评定等服务全流程指导、监督和管理,不断优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服务机构监督与评级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服务信息公开和动态评级,推动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惩戒机制建设,构建完善政府引导、行业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竞争机制。

提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社会认可度。组织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采信试点,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引导中央企业、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及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将评定结果与资金支持、供应商选择、招标投标、投融资授信、品牌推广、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相结合,扩大评定结果的社会采信范围,积极探索国际互认机制。

推动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研制与应用。支持制造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咨询服务机构跨界融合,面向各地方、各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个性化需求,研制两化融合系统解决方案。支持建设系统解决方案服务支撑平台,开展系统解决方案互动体验、测试验证和应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