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七)
(七) 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
重点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新能源汽车发展集聚区域,选择若干城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可追溯管理系统,支持建立普适性强、经济性好的回收利用模式,开展梯级利用和再利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示范应用。
重点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新能源汽车发展集聚区域,选择若干城市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可追溯管理系统,支持建立普适性强、经济性好的回收利用模式,开展梯级利用和再利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示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