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二、 提升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强化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 (四)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四) 二、 提升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强化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 (四) 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每个产业集群应明确2-3家龙头骨干企业,并对其重点扶持。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将配套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管理、合作研发管理等,提升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开放性研发平台向中小配套企业开放,推动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 二、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