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三、 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推动要素聚集和价值提升 (六)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 (六) 三、 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推动要素聚集和价值提升 (六) 组织开展区域品牌建设工作,发挥行业协会、技术机构、龙头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作用,联合打造区域品牌。鼓励产业集群制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开展区域品牌策划与设计,申报注册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原产地、证明标志等集体品牌,保护区域品牌知识产权,深化区域品牌内涵。建立健全区域品牌评价制度,加强区域品牌信誉和风险管理,确保区域品牌健康发展。 三、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