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我国手机行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三)
(三) 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与政策引导相结合。以企业为主体加强品牌建设,政府着力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公共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检测机构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合力推进手机品牌建设工作。
坚持资源整合与重点推进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源向品牌基础好、市场份额高、“走出去”能力强的企业集聚,鼓励差异化的品牌定位。
坚持创新驱动与质量效益相结合。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协同创新,促进产业链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的整体提升,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坚持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品牌所有者合法权益。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检测机构等行业组织在标准建设、检测认证、人才培养、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引导企业强化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