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2024年) 四、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2024年) 四、 四、 强化政策监督管理 (七) 依法依规投保承保。生产制造单位、保险公司、用户单位等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在保险补偿项目资格申报、资金申请、资金使用、承保理赔等方面加强业务管控… (八) 切实加强规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目录》动态调整、项目组织审核等工作,财政部按规定及时分配和拨付补助资金,金融监管总局负责保险市场监督管理。地方相关部门、中… (九) 强化政策执纪问责。生产制造单位、保险公司、用户单位存在通过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虚假理赔等方式骗补骗保,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印发的《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关于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 (六)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