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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2020年) (十三)

(十三)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比例和担保贷款风险权重,落实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制度,提高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