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2012年) 第二章 企业分类 第八条 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2012年) 第八条 第二章 企业分类 第八条 《通用规则》是基层质监部门对企业进行分类以及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省级质监部门应结合本地监管工作实际,制定《通用规则》实施细则。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