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1986年)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1986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上述处罚,不免除产品质量责任方对用户承担的产品包修、包换、包退、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