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1986年) 第二章 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 产品出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电器产品,应附有线路图和原理图; (五)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1986年) (五) 第二章 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 产品出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电器产品,应附有线路图和原理图; (五) 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剧毒、危险、易碎、怕压、需防潮、不装倒置的产品,在内外包装上必须有显著的指示标志和储运注意事项。产品包装上必须注明实际重量(净重和毛重);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