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十二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合理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