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尾矿库的建设、运行、回采、闭库及其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适用本规定。 核工业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